郑科院教〔2011〕41号
多媒体教室是学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所装备仪器设备精度高,价格昂贵,操作复杂,环境要求高。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科学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室的功能,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权限分工
学院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中的多媒体教室系指由学院安装的教学用固定多媒体教室。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原网络技术科)具体负责多媒体教室及仪器设备的管理,具体包括:
1.对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并及时处理教师在授课中出现的各种突发性问题。
2.负责多媒体教室的投影仪、计算机、电动屏幕、功放、音响及辅助设施等的维护与管理。
3.负责多媒体教室中教学软件及常用工具软件的安装和维护。
4.负责对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定期杀毒以及系统重装等工作,确保计算机的安全使用。
5.负责对所属卫生员的卫生保洁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室内外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学院保卫处负责统一保管多媒体教室的钥匙以及每天的开门、关门工作,并负责多媒体教室及其仪器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条 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范围
1.凡属教学计划内的多媒体课堂教学,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
2.属非教学计划内的课程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等,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由使用单位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由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做统一安排。
3.凡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授课的教师,原则上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方取得使用多媒体设备上课的资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培训的教师,教务处一般不安排在多媒体教室上课。培训工作正常情况下在每学期末或开学初进行一次,由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负责组织。
第三条 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1.多媒体教室的管理由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负责,室内一切仪器设备及物品均固定在室内,不随意借予他人使用。
2.多媒体教室的使用,首先要满足正常的教学任务,教室的安排以教务处提供的《多媒体教室课程表》为主。
3.学院南、北阶梯多媒体教室由院学生处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学生社团活动等;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由院(党)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学院重大会议和学术报告等。
4.使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必须经过相关的技术培训,并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处理。
5.教学计划内需要临时使用多媒体教室进行教学的(含申请增加课程、更换教室、调整日期或停课等),申请单位须提前三天到教务处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教务处审批后,一份送至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备案。
6.各院(系、部)因讲座、会议、组织活动等非教学活动需要临时使用综合教学楼或电教中心多媒体教室的,应提前从实验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多媒体教室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实验中心审核同意并签字后,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由现代教育技术科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第四条 多媒体教室的排课原则
为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利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学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在排课时一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能够安排在白天的,尽量不要安排在晚上;能够安排在正常上课时间的,尽量不要安排在休息时间:
2.凡不使用电子课件的课程,尽量不要安排在多媒体教室;
3.上课人数较少的班级,能够安排在小多媒体教室的,尽量不要安排在大多媒体教室。
保卫处和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原则上应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课表开启相关多媒体教室和设备,对教务处提供的课表,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定,并及时反馈意见。
第五条 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职责
1.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在开课前与各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值班室联系,约定时间提前到上课的多媒体教室熟悉操作方法。
2.每次上课前,教师要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多媒体设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该教学楼值班室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
3.需在多媒体教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的教师,一般在放假前一周,需将下学期承担的课程教学用软件上报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有特殊要求的教师尚应提供软件),由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科统一在开学前根据课表,安装多媒体教室任课教师上课所需软件。在教学期间如确需安装软件的,应至少提前一周向管理人员提出。
4.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或操作系统,不得安装与其教学无关的软件,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应由操作者承担责任。
5.教师需装载教学课件时,只限装载本学期内上课所需课件。装载新课件时应及时删除旧课件。课后,应及时删除自己的课件,以免影响其他教师使用。
6.在使用多媒体设备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时,应及时与多媒体教室管理技术人员联系,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得随意强行处理。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8.严禁在课堂上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影视节目,设备运行期间不得离开教学现场。
9.上课期间,教师应制止学生的各种违规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系统和用粉笔在屏幕上涂写。
10.教师在复制或粘贴课件之前,须启用本机的杀毒软件扫描自带的“可移动磁盘”,方可正常使用。
11.要爱护多媒体教学设备,严格按照多媒体设备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故障和损害的,要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使用多媒体设备资格,造成设备损害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12.每次课后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运行日志》,记录当次课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六条 多媒体教室学生守则
1.学生在教室上课时,要爱护多媒体教室设施,应自觉保持教室清洁,不得在室内抽烟、吐痰、吃东西、乱扔果皮纸屑等,不得在多媒体教室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揿按各种开关;
2.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挥,课前、课间或课后,严禁在多媒体设备上试用各种设备或更改系统设置,造成设备损坏者须按价赔偿。
3.不得在课间利用计算机进行娱乐,不得乱动教室设备。不得擅自开启并操作设备和系统,由此造成设备和系统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将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4.学生未经管理员允许,不准私自拷贝文件,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第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