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保障 >> 管理制度 >> 正文
管理制度

关于加强作业布置与批改及课外辅导答疑的管理办法

2011年10月11日 00:00  点击:[]

郑科院教〔2011〕33号

作业布置与批改及课外辅导答疑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帮助学生消化和巩固课堂所学知识,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评价教师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依据。为使作业布置与批改及课外辅导答疑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作业布置与批改及课外辅导答疑的工作量补贴

鉴于必修的专业(职业)基础课和专业(职业技术)课,以及公共课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等作业布置与批改及辅导答疑的工作量较大,根据《郑州科技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以上课程按实际学生人数相应的加权系数进行10%的补贴。

二、作业布置与批改及课外辅导答疑的形式

(一)理论作业采用书面形式,一些操作性或专业性较强的课程需要布置实践作业的以电子和实验报告形式上交。

(二)课外辅导答疑要采取面授形式,时间相对固定,地点一般不设在教师办公室。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及课外辅导答疑的要求

(一)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作业布置每学期不少于8次。

2.教师要按时收缴和认真批改作业。对向学生布置的作业,原则上要全交全批。如果任教班级人数多,任课教师工作负担重,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不得少于任教班级人数的二分之一。

3.教师要预先试做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批改作业应及时、认真,对潦草马虎、抄袭等不符合要求的作业,要退回令其重做,对作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应在课堂上进行讲评。

4.批阅作业要有批阅日期和成绩记载,作业成绩作为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

(二)课外辅导答疑要求

1.课外辅导答疑每周1次,每次1小时左右。

2.课外辅导答疑要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任课教师应于开课初通知学生并上报系部备案并填写辅导记录表。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及课外辅导答疑的检查

(一)各系(院、部)应根据学院常规教学检查要求于期中和期末进行阶段性的检查,以全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作好统计工作,认真填写“郑州科技学院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统计表”和“郑州科技学院课外辅导答疑情况记录表”,以学期为单位做好存档工作并于期末上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和督导办公室在期末将对作业布置与批改及课外辅导答疑情况进行抽查,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取消工作量补贴。

本规定自2011年11月10日起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教务处;其它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关闭

地址:郑州市马寨工业园区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450064 

电话:0371-56150914 56150993 传真:0371-67899911

版权所有:2138太阳集团 网站备案编号:豫ICP备:14014431号-2

Baidu
sogou